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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手、離別,不是你可以拿來在感情中當談判籌碼的東西。
一段感情(包含愛情和友情)都是由兩個人來共同編織構築的,
而以分手或離去做要脅是最要不得的。
不論這段情再如何的好,都沒有人有義務去挽留你、阻止你離去。
一旦說了出口、做了這樣的抉擇,就會出現了傷痕,
不論是真的想要如此或者只是想要拿來做談判的籌碼,
之後就再也回不去了。
所以,或許你選擇真的離開、或者只是想拿來嚇嚇我、或是當談判籌碼,
但是,我會就真的當作你想離開了,我也不會多做挽留,
而難過傷心是我自己的事兒,與你無關,所以你也不必感到愧疚或抱歉,
畢竟在那個當下是我傷了你、讓你不得不選擇離去。
離去以後的,再回頭,對我來說最多就只能是朋友了;
你離開以後,再轉身,會看見我已經是背對你的。
你不會懂那背對你的身影需承受多少的情緒、負荷多重的淚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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