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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他向妳告白時,妳卻感到驚訝不可置信;因妳一直認為他是喜歡妳的朋友A。

就算他「曾經」喜歡妳的朋友A是千真萬確的,但,他喜歡上妳,卻是「現在」不置可否的事實。

妳不知道是接受或是拒絕,於是妳假裝視而不見,兩人展開了尷尬期。妳不明白自己對他是純粹好朋友的感覺,抑或是真的也有那麼一點點喜歡。所以,妳不拒絕,卻也不接受,並採取躲避不見的態度。

可是妳不知道,躲他比拒絕他更讓他焦慮難受。明確的拒絕他或許令他難過,但也只是短期的痛;但妳躲著他, 會讓事情無法有個結果,對彼此都是長痛。

拒絕他,或許還可以是朋友;但躲避他,或許將來形同陌路。

若真的對他沒感覺,就婉轉的拒絕他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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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cemoo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